再次感悟“人文”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确实,语文是一门人文性很强的学科,早在新大纲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在语文课程标准里又将教学目标定位于三个维度: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甚至别的学科也将情感态度价值观列为目标之一。因此,窃以为语文教学的人文性尤为重要。
这两天,读《读者》杂志,感触颇多,读完《最深情的哺育》、《二姐》,我就有一种鼻子酸酸的感觉,要不是在班上监考,也许,我会流泪。我想,这就是语文!这就是语言文字的魅力!
抚卷深思,在现实生活中,能改变我们人生态度的是什么?能改变我们价值取向的是什么?能让我们能有勇气面对一切困难的是什么?能让我们胸怀坦荡笑傲风云的是什么?人文精神!《读者》中一篇《心存感激》恐怕就会让人受用终身。
前几天,读到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小公司做事,大公司做人。说得不无道理。
所以,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应该明白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因为语文是一门基础学科,是学好其他各门功课的基础。而不应该将人文当作一项需完成的任务。一般而言,语文老师都以为一堂课传授了一些知识,再向学生传授一些方法,以为就达到了教学目标的两个维度,觉得已经很不错了。其实,一堂语文课,如果连人文目标都没达到,别的目标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们在教学中注重人文性的时候,有人就会说:切不可淡化语文的工具性。从辩证法的观点看,这没有错。从课程标准的要求看,这也没有错。但这指的是整个文教学的过程,而不仅仅指每一节阅读课非要进行语言文字训练。我们的“练习”课不是已经进行纯粹的语言文字训练了吗?有的阅读课也方便进行语言文字训练,这就够了。真难以想象一节人文性特强的课在体会感情的关键处突然来一个“造句”,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我也想请问持这种观点的人:你读一篇长篇小说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停下来咬文嚼字?是不是想到了工具性和人文的统一?好的语文课就犹如一片优美的散文,犹如一段优美的音乐,如果在散文或乐曲的中间加几处杂音,那还是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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