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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收2004年第二季度“阳光工资”的通知
各学校:
2004年二季度的“阳光工资”已下拨,请各校注意查收。其中离岗定补人员一季度的补发数已含在下拨数额中。
丹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200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