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中小学(幼)教师拔尖人才岗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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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市中小学(幼)教师拔尖人才岗位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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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中小学(幼)教师拔尖人才岗位能力

考核评选工作意见

 

根据丹教发[2003]154号《关于印发<丹阳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分层培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十五”师训规划,为了推行滚动淘汰制的“拔尖人才”评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以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在编、在岗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中小学(幼)教师分别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学学历可放宽到专科),近两年年度考核等第均在合格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一、丹阳市级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条件:

1、岗位基本素养:

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分工,勇挑工作重担,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③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能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学生年龄特点、性格特征开展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使学生的身心及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水平:

①主动承担本专业学科一线教学任务,满负荷工作,所任学科学生考核成绩优秀,一次性合格率:中学90%以上,小学95%以上;优秀率:中学35%以上,小学50%以上;或中考、会考、高考、市级调研中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或教育教学质量在“评估调研”中师生公认优秀者。其中行政兼课人员所任本专业学科课务量至少一个班以上(含一班)。

②能根据教改要求,独立承担县(市)级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学年一次以上。公开教学活动效果在全市得到一致好评,能为有效促进本校和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示范作用。

③每学期承担学校2次教研课和专题讲座,相关教案和讲座内容要求在市教育信息网上共享。

④胜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教研科研水平:

①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参与学校市(县)级以上立项的教改研究课题,有自己主攻的子课题,积极开展行动研究、案例研究及反思性教学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推广价值。

②善于总结经验,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本专业或相关内容)在镇江市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教育报刊上发表,或每学年至少是有一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镇江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论文。

4、培训指导能力:

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书刊,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操作技能,教育观念新,课堂教学精并基本具有个人教学风格,是市级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②主动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工作,长年精心指导1-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20节,并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观摩课,被指导教师能成为市(县)级教学骨干或镇(校)级学科带头人或在教育教学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片级以上奖励。

③主动履行市、片级各类培训的义务。

二、丹阳市教学骨干的申报条件:

1、岗位基本素养:

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分工,勇挑工作重担,出色地做好本质工作。

③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能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学生年龄特征、思想行为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的身心及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水平:

①承担本专业学科一线教学任务,满负荷工作,所任学科学生考核成绩一次性合格率:中学90%,小学95%;优秀率:中学35%,小学50%;或中考、会考、高考或市级调研中业绩在全市名列前茅;或教育教学质量在“评估调研”中师生公认优秀者。其中行政兼职人员所任本专业学科课务量至少一个班以上(含一班)。

②钻研教材教法,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教材、设计教案的能力和水平,关注备课方式、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的改革,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教学上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学科公开课至少2节,且公开教学活动效果在片级得到公认,能有效地促进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③每年在校级以上作专题讲座至少二次,相关讲座内容要求在学校网站上共享。

④胜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教研科研水平:

①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参与市(县)级或校级的教改研究课题,所研究课题的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②善于总结经验,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本专业或相关内容)在丹阳市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教育报刊上发表,或每学年至少是有一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丹阳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论文。

4、培训指导能力:

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专著,每年不少于三本,并作笔记,年自学进修时间不少于140学时,全面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教育观念新,并逐步形成个人风格,是市级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骨干。

②认真辅导1-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15节,并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观摩课,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使之成为镇(校)级骨干教师或在教育教学上取得显著成绩。

③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秀(市级二等奖以上)。

④主动履行市、片级各类培训的义务。

三、镇(校)级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条件:

1、岗位基本素养:

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分工,勇挑工作重担,出色地做好本质工作。

③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能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学生年龄特征、思想行为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的身心及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水平:

①承担本专业学科一线教学任务,满负荷上岗,所任学科学生考核成绩一次性合格率达:中学90%,小学95%;优秀率:中学35%,小学50%;或中考、会考、高考或市级调研中业绩在全校名列前茅;或教育教学质量在“评估调研”中师生公认优秀者。其中行政兼职人员所任本专业学科课务量至少一个班以上(含一班)。

②钻研教材教法,具有独立分析教材、设计教案的能力和水平,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教学上初步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学科公开课至少1节,能成为本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骨干力量。

③每年在校级以上作专题讲座至少一次,相关讲座内容要求在学校网站上共享。

④胜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3、教研科研水平:

①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活动,每年写出教研总结或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或总结1份。

②结合教育教学实践,每年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交流。

4、培训指导能力:

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坚持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专著,每年不少于二本以上,并作笔记,年自学进修时间不少于140学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教育观念新,是学校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骨干。

②有计划地辅导1名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并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观摩课,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使之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③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竞赛活动获市级奖励。

④主动履行市、片级各类培训的义务。

四、镇(校)级教学骨干的申报条件:

1、岗位基本素养:

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分工,勇挑工作重担,出色地做好本质工作。

③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能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学生年龄特征、思想行为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的身心及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水平:

①承担本专业学科一线教学任务,满负荷上岗,所任学科学生考核成绩一次性合格率达:中学90%,小学95%;优秀率:中学35%,小学50%;或中考、会考、高考或市级调研中业绩在全校名列前茅;或教育教学质量在“评估调研”中得到师生好评。其中行政兼职人员所任本专业学科课务量至少一个班以上(含一班)。

②钻研教材教法,具有独立分析教材、设计教案的能力和水平,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教学上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学科公开课至少1节,能成为本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骨干力量。

③能在校级或以上作工作交流或专题讲座,相关内容能在学校网站上共享。

④胜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3、教研科研水平:

①自觉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活动,每年写出教研总结或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或总结1份。

②结合教育教学实践,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交流。

4、培训指导能力:

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坚持在职业余学习,致力于提高教学理论水平,每年不少于一本以上,并作笔记,年自学进修时间不少于140学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更新教育观,是学校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新秀。

②积极参与拜师结对活动,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30节,在片校级开设公开课或研究课获好评,在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同时,为青年教师树立学习的榜样。

③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竞赛活动获市级奖励。

④主动承担市、片级各类培训的义务。

五、各层次“拔尖人才”申报评审的几项规定

1、拔尖人才的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结合我市青年教师“135”考核的有关规定,丹阳市中小学(幼)教师拔尖人才各层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申报评审对象,原则上要求:“一年入门”考核优秀者,参加市骨干教师初级培训班培训后,方可申报校级教学骨干:“三年过关”考核优秀者,参加市骨干教师中级培训班培训后,方可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其中成绩优异者可申报丹阳市教学骨干:“五年胜任”考核优秀者,参加市骨干教师高级培训班培训后,方可申报丹阳市教学骨干。其它条件不变。已超过“135”青年教师考核对象年龄的除外。各层次只能逐级申报,不能越级。

2、拔尖人才申报评审实行“滚动淘汰制”。自2004年起,我市各层次“拔尖人才”申报评审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按年度交替进行,市级在上半年,镇级在下半年),实行“滚动淘汰”制。镇(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评审工作由各校负责,评审结果报“丹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备案。各层次“拔尖人才”申报材料为近两年的有效。

3、申报材料实行“四公示”。各层次“拔尖人才”申报程序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实现“四公示”制度,即条件、程序公示、材料公示、推荐名单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以充分征求意见,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所有送审材料需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属实验印章。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其学校领导的责任。

4、评审工作建立“人人评课”和“民主测评”制度。在材料初步审核后,由市教师培训中心组织相应学科专家组深入课堂听课,同时完成民意测验,并将听课和测评结果作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评审时的重要条件之一。

6、具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得参加各类“拔尖人才”的评审:

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②有违反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

③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不服从学校分工,不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

⑤不能在广大教师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⑥热衷于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群众中有较大反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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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客观』于2005-4-8 13:41:33发表评论:
  • 评分:1分
        太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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