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00四年丹阳市基础课程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二00四年丹阳市基础课程
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学、中心小学,市、局属学校,丹师附小,正则实小:
为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经研究决定,对在二00四年实施新课改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勤于思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绩明显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先进称号。评选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 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能按照新课程标准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能按照新的教学“五认真”要求组织教学;课堂教学能充分体现“自主、合作、创新”的教学观念和特点,教学效果较好。
2、抽查的课堂教学情况优良,85%以上的听课评价是优秀。
3、有相关的研究课题,有阶段性总结和成果。
4、积极参加相关课程改革的教学研究活动,评课获校级一等奖,或获片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县)级三等奖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每校限报一名。
2、对照条件,采取听课、问卷、座谈等形式进行。
3、评选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挂钩。
二、 先进集体已发文评选,各校不再组织申报。
附:丹阳市二00四年课程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丹阳市教育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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